第四系列
时间:2024-12-23 06:01:01
中国绿色时报3月16日报道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秦大河提交提案,建议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秦大河表示,气候变化造成的危机是人类长期面临的严峻挑战。
在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背景下,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气候和生态问题,极端气候事件频频出现,自然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气象灾害尤为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剧。气候变化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人类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科技和社会问题。秦大河提出,国家应立法应对气候变化,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共职责进行规范。
我国已在2007年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8年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白皮书),这些措施以及一些已经制定实施的,如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提供了法律基础。秦大河建议,应着力在明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国内协调两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规范气候变化监测、评估、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利用、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提高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衍生灾害的应对防范能力;规范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生态保护和建设、节能减排、农牧区能源建设的职责和义务等方面建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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